法制網訊 記者朱寧寧 在分組審議關於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時,姚勝委員建議,要加強收入的徵管,努力完成好今年的收入預算的任務,要調整的話要依照法律規定進行。
  “預算收入是人代會上批准的,要認真完成。收入完不成,支出也完不成。現在提預算監督往政策和重點支出方面傾斜,好像有一種要淡化收入的想法,甚至提出預算收入是指導性的指標。”姚勝說,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都是預計,只不過這個預計是經過權力機關認可的,是經過法定程序的,完成了要報告,沒有完成也要報告。此外,還要註重債務的清償。今年年底以前到期要償還的地方債務23970億,是償債壓力是最重的一年,而且債務利息負擔也比較重,要想辦法償還到期債務。
  姚勝同時建議要進一步努力完成好人大有關預算工作決議對預算提出的要求。“在今年3月份召開的本屆第二次人代會上,人大對預算管理提了五個方面的要求,在6月份的常委會會議上又提了四個方面的要求。在國務院的報告當中,重點報告了落實人大二次會議有關預算決議的情況,落實情況是比較好的,完成到位。但同時還要註意今年6月份常委會決議中提出的要求。”姚勝說。  (原標題:調整預算收入也要依法進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lejrqvoh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