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蔡房屋貸款雲雷/文 本報記者 孟宇光 實習生 曹世嬋/圖
  11日15時左右,在涉縣農村的一個狗場內,剛滿3周歲的小軒(化名)被籠內先後躥591出的3條狗撲倒後撕咬,全身多處被咬傷,其中右側嘴角處幾乎被撕裂。在狗場工作的小軒的母親拼命驅離 3條狗後,才救出孩子。目前,小軒正在河北省兒童醫院接受治療。
  3條“羅關鍵字行銷威納”狗撲向孩童
  昨日中午,記者來到河北省兒童醫院口腔科。小軒在父母的陪整合負債伴下,靜靜地睡在病床上,正在輸液,嘴角處雞蛋大小的傷口已經露出了肉,觸目驚心,讓人十分心疼。“孩子傷口可能癢,隨時都有可能抓傷,好不容易才止住血。”小軒的母親告訴記者。從事發當天21時多到醫院,小軒的母親就沒有合過眼,雖然小軒已經安靜了許多,她依舊不願休息一分鐘。
  回憶起當時的一幕,小軒母親仍十分痛苦。“以前也帶孩子去過狗場,都沒出過事,怎麼偏偏就這次狗跑出來了。”小軒的母親告訴記者,由於農閑時家中無事,她幾個月前開始到鄰村一個狗場內打工,每天打掃打掃衛生,喂喂狗,每月有千餘元的收入。因為每天都要到狗場獃很長時間,她大部分時間都把小軒交給公公照顧,偶爾也帶孩子到狗場來,但每次都平安無事,沒料到這次卻出了事,差點要了兒子的命。“當時我正領著孩子往裡走,有幾條狗從籠當鋪子里躥了出來。”小軒母親回憶,11日下午,她領著小軒在狗場內查看,在走到一個狗籠前面時,沒有任何預兆,一條狗就從籠內跳了出來,接著籠子里另外兩條狗也跳了出來,衝著小軒就撲了過去。“我馬上把孩子拉到身後,3條狗連我也給撲倒了。”小軒母親含淚說,孩子當時被嚇得哇哇大哭,接著就被3條狗連抓帶咬,等她發瘋似的把狗給趕走時,孩子已經滿臉是血。
  小軒的母親告訴記者,傷人的狗是一種叫“羅威納”的狗,已經有3歲左右,身高幾乎能到成年人的膝蓋處。記者查詢相關資料後瞭解到,羅威納犬是一種中型犬,行動迅猛,經常被用作警犬,而其中的德系羅威納是所有犬種當中攻擊人次數最多的品種。
  輾轉住院花去近5萬元
  小軒的母親告訴記者,擺脫狗的撕咬後,她和丈夫帶著孩子去了邯鄲市醫院,接著來到河北省兒童醫院。
  小軒的父親江先生告訴記者,11日晚上,狗場的老闆也跟著救護車來到了兒童醫院,墊付了3000元治療費。截至目前,小軒的各項治療費用已經花去了將近5萬元,這些錢都是他從親戚朋友那兒借的。“我平時就在鎮里打工,一個月掙1000多塊,孩子他媽也沒掙幾個錢,家裡根本沒啥積蓄。”江先生說。
  小軒的主治醫師告訴記者,小軒最嚴重的傷口在嘴角處,其他各處的抓傷、咬傷幾乎遍佈全身,數都數不過來。雖然已經打過狂犬病疫苗,但她仍擔心孩子會患上狂犬病,之後還要打幾次疫苗。嘴角處的傷口不排除要做植皮手術的可能。
  應讓孩子與危險保持距離
  河北盈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宋國利解釋,根據《侵權責任法》和《民法通則》相關規定,人被狗咬傷屬於一種特殊的侵權法律關係,在民事法律上稱之為“飼養動物損害責任”,而這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即受害方只需證明有侵害行為與損害後果即可,而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則需舉證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才能夠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宋國利說,在本案例中,作為受害方的監護人,同時也是狗場的管理人員,同樣也需承擔一定的過錯,因為狗場本屬於比較危險的場所,平時除工作人員外,外人不允許隨便出入,而把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孩童帶到裡面,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風險。
  無論是寵物狗還是看家狗,都有著動物天然本能的危險性,行人在不防備的情況下被這些狗咬傷的事件時有發生,作為家長,應讓孩子與寵物保持距離,以免悲劇發生。
  (原標題:涉縣3歲男童遭3條狗撕咬遍體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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